每位書之子都是由不同片段的故事完成的,正如我們的人生往往精采在「片段」……
鄰居知道我有不少出版社的朋友,因此來詢問一本國外的繪本是否有翻譯了?其實我的消息沒那麼靈通,但倒知道有另一本英文繪本出版了--在我們一直鼓勵孩子們雙語並進時,真的該買幾本原文繪本共讀,何況鄰居是位專業人士,兒童英文難不倒她;不過,這位鄰居也提醒我,有中文的版本還是比較放心。這讓我回到先前和書友們討論的思索:是否可以將中文譯本視為另一本並行的書,雙語共讀,享受兩種語言的優美?
字型學藝術家
暑假時,我有幸訪問一位很特別的字型學藝術家山姆・溫斯頓(Sam Winston)。他除了玩字體變化,還將一整團字變成圖案或獨立的畫面,讓字不只是字,排列出「群體的樂趣」,好像人不只是人,許多人在一起就變成菜市場、運動會、升旗典禮、遊行……衍生許多意義。
我問山姆為什麼喜歡將字從畫面中拆出來?譬如他想要「this」,他就翻雜誌、報紙、廣告,加上自己不同時間的手寫文件,從中找到不同字體,切割下來,不分大小,全部聚在一起,好像玩尋寶遊戲;這也讓我聯想到小時候讀推理小說中,黑函的內容多半使用來自報紙的剪字,這樣收到黑函的人或警方就無法鑒定字跡。
這位字型學家告訴我,自己小時候有閱讀障礙,很多字對他來說都是「形狀」、「樣子」,和意義無關。所以他想要將字做成畫面,不僅可以讀,也可以觀賞。
這樣的緣起,他寫了一本《書之子》(A Child of Books),故事由一個小女孩(書的孩子)展開,她邀請一位小男孩跟著她在暗夜尋寶、攀登幻想高峰、跟著字往前走。以書籍賦予的想像穿越森林童話、逃離惡魔城堡、進入雲端,而且在太空中盡情叫喊。而這些畫面,分別來自不同的書,作者讓文字全部變成和故事相關的畫面,譬如航行在海上的就用威斯的《海角一樂園》、史威夫特的《格列佛遊記》、凡爾納的《海底兩萬哩》,暗夜就用《金銀島》作者史蒂文生的《綁架》,惡魔高塔選了格林童話裡的《長髮公主》。
用書做成的人
其實,閱讀不就是讓每個成人從書的孩子成為用書做成的大人嗎?閱讀的每個部分合成了各部分的你我。這讓我更好奇那些畫面中被切斷的文字。這些被引用並拼成圖案的文字,幾乎都是斷斷續續的,沒有辦法完整呈現原作。為什麼要讓這些畫面有如包裝紙般被切掉呢?
原來,這是繪者傑法(Oliver Jeffers)和作者溫斯頓決定的小設計,裁切的時候,故意使之成為一段不完全的「新聞」。
用這樣的手法鋪陳繪本,有沒有另一層含義?我的解讀是,每位書之子都是由不同片段的故事完成的,正如我們的人生往往精采在「片段」。所以,我們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想像「完整」--即便由不同的片段組成,我們依舊完整。他沒有正面回答這個解讀,但很同意我的說法,讓我雀躍不已。
此外,這本書還有一個特點:在英文版裡,扉頁列舉了四十一本經典少年小說,到了中文版,扉頁雖然也羅列了四十一本,但因為版權因素,改為四十一本繪本和其他經典少年小說。有些相似、有些完全不同,但不影響作者本意;他非常樂意他的創作因地制宜,在不同國家啟動更多閱讀。譬如,在義大利一定有《木偶奇遇記》、在法國被加上《小王子》,即使更改,藝術的內涵和創作核心也不被動搖。
畫面中,我最喜歡樹的那頁,溫斯頓使用舊書浸水,風乾之後,他很訝異一本書的側面書頁皺褶,看起來有如樹紋;本來是一種變不回來的化學變化,卻成為回到原始、可以變回來的「物理變化」。
我和鄰居繼續討論著是否需要讀原文的繪本?她提到:「有些工作不需要英文,所以不讀英文應該也關係……」我則想著,這樣往下推,似乎會得到「有些工作不需要經典,所以不讀經典也沒關係」的結論。不過,多一種語言和多一本書,生活會多更多趣味,如果目前我們尚無法為自己多加一種語言能力,何妨多讀一本書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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