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無路可走,菜鳥編輯只好親上火線
當年還是菜鳥編輯的我,「何其有幸」遇上了外文書編輯最可怕的噩夢:引頸期盼的譯稿姍姍來遲,打開檔案,竟是「慘不忍睹」。
距離預定出版日不到兩個月,公司又規定每月必須有一定的出書量,當下要另外找到速度快、品質好的譯者,根本是天方夜譚。在沒有其他書可替補的情況下,眼前只剩一條路:自己翻譯、自己編輯。
一個文學院出身的書呆子,要翻譯一本談科技創新的商管書,簡直不自量力。而且那年Google才剛成立一年多,搜尋引擎的資料量和精準度遠不如現在,臉書大神甚至還未出世,我只能含淚翻著一本又一本的參考書籍與字典。
偏偏書中有許多新創的管理名詞,英文看起來既酷且炫,但直譯成中文,只會讓人頭頂一堆黑人問號。「disruptive Innovation」要怎樣翻譯才能讓人一眼就懂,又同時精準傳達原意?
當然,這名詞現在已成為常識。但在將近二十年前,幾乎沒多少人知道。我琢磨了大半個月,最後決定使用「突變式創新」--如今通用的說法是「破壞式創新」。我承認,這樣的翻譯真是直白多了。
嚴格說起來,我並非真正專業譯者,除了當年擔任編輯的血淚經驗之外,後來都是在工作閒暇之餘偶爾接案,讓自己過過手癮。
對我來說,翻譯書痛苦的不只是語言轉換過程,譯完後的校稿更是折騰人。為了掌握進度,翻譯時往往只求正確,不求文字優美、語氣平順,遇到任何卡關就先跳過,避免拖累進度。等全書翻譯完成後,在交稿給出版社之前,還得經過兩次的校稿(更認真的大譯者會做到三校、四校甚至更多)。校稿時,一方面要把自己當作陌生的讀者,第一次閱讀譯稿內容;另一方面要把自己當成斤斤計較的編輯,盡可能雞蛋裡挑骨頭。我永遠記得大學時教授說過一句話:「要讓別人看不出來這是翻譯的文字。」但說得容易,要做到卻很難。
英文和中文的語法結構大不相同,一個句子動輒長達四、五行,裡面有關係代名詞、連接詞、從屬子句、插入語等各種複雜的結構。首先,你得拆解落落長的句子結構,了解句中各部分之間的邏輯,才能真正看懂它在說什麼。英文的部分想通了以後,再將它轉換成大家都能讀懂的中文,這一步驟又不知道要殺死多少腦細胞,因為你必須翻譯出既符合原意,中文又通順的文字。
此外,在校稿時常常得重新調動句子順序,或在不影響文意與正確性下多加幾個字,好讓文氣更流暢,讀者可一氣呵成地看完,而不是像在一條四處有坑洞的路上開車,頭暈想吐。
●一路走來,心底一直有一個人
但有時候,不是文法的問題,而是得通曉各種歷史典故或流行語。現在有了Google大神,這工作「不過是一塊蛋糕而已」(a piece of cake),可問題是很多時候因為自己「不長眼」,看到英文時壓根沒想到是諺語,苦惱了老半天,只好絕望地輸入關鍵字,按下搜尋鍵,然後忍不住拍桌大罵:「Sh*t!原來是這樣!」
像「rotten in the state of Denmark」,意思是「情況很糟」,出自莎士比亞的《哈姆雷特》;「the scales fall from one's eyes」,代表「恍然大悟、看清真相」,出自《聖經》典故。
更讓人想翻桌的,是工作時常會眼花:原本是否定句型,翻譯成肯定句;搞混代名詞指涉對象,把A當成B;看錯單字,process和possess、vital和viral傻傻分不清。
因此,第一次校稿必須逐句對照英文,才能徹底「除蟲」。到了第二次校稿,要確認第一次校稿是否有疏漏之處,同時針對文字進行最後一次修潤,思考是否有更貼切、更生動、更「台灣」的說法;是否有重複使用的形容詞,可以代換其他同義詞;是否有贅字需要刪除,讓語句更精煉。
這二十年斷斷續續翻譯了幾本書,一路走來,心底一直有一個人。為了那本慘烈的科技創新管理書,我聯繫幾位教授學者寫推薦序,卻頻頻吃閉門羹,除了他--當年擔任元智大學研發長的尤克強老師,爽快地答應了。某天,他特地打電話到公司,問我這本書是誰翻譯的?當下冷汗直流,怎知電話那頭的他開心地說:「因為翻譯得很好,所以想知道是誰。」
他特地在推薦序最後一段美言了幾句,可當時的我實在太害怕,擔心譯稿出現見不得人的謬誤,仗著自己責任編輯的特權,把其中幾句話給刪了。沒想到的是,這本書後來入選2000年政大十大科管好書。
尤克強老師雖是理工背景出身,擔任過MIT科學家,卻熱愛翻譯英詩。一直很喜歡他翻譯美國詩人休斯(Langston Hughes)的短詩《生命》(Life):「生命可能藏垢納汙,甚至可能痛苦,但生命是自己創造,何不令它美妙。」
2010年尤克強老師因肺腺癌過世,年僅五十八歲。我未曾有機會當面謝謝他,而他永遠不知道的是,電話中那幾句話,讓當年既沒經驗又沒什麼才華的出版界菜鳥,找到了自己在媒體出版業存在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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