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前科長鄭舒倫涉嫌與廠商張明堂、邱信源利用職務之便,替上千件本該受罰的案件規避處分,再從中收賄1300多萬元,新竹地檢署昨對鄭依貪汙、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,張、邱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;另6名行賄廠商獲緩起訴,但應向公庫支付70至150萬元。 此案由新竹地檢檢察官翁貫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偵辦,查出鄭舒倫從2017年3月20日到2021年1月10日擔任科長期間,負責承辦及督導轄內食品、化□品、藥物等違規案件裁罰業務,卻與開設化□品零售業恆安行的張明堂合謀,替本該受罰的廠商規避裁罰並從中收受賄款。 檢方指出,2020年2月到2021年1月間,有13家廠商製作及委託媒體刊播的廣告內容涉及誇大、易生誤解,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、藥事法、化□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等,原應裁罰1190件,但鄭舒倫利用替違規廠商變更登記地等方式取得案件管轄權,再以職務之便,替廠商隱匿或規避裁罰。 邱信源雖為恆安行的登記負責人,但實際經營的卻是張明堂,張明堂以「處理」違規案每件1到2萬元價格,向本該被開罰的廠商索賄,總計收取1314萬2500元的賄款,其中鄭舒倫分得442萬元。 專案小組今年3月20日持搜索票到鄭舒倫與有關被告共16處辦公及居住地搜索,並傳喚21人到案說明,訊後收押鄭舒倫與張明堂,並扣押1314萬多元的犯罪所得,同時向法院聲請扣押鄭舒倫名下的不動產、第三人存款。 |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